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Wechat Weibo France UK

关键看点解析法国2021离婚程序改革

Home / 财富、继承和遗产继承 / 律师与离婚诉讼

2021年对于中法两国在法律界都是浓墨重彩的一页。就在2021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的同时,法国也紧锣密鼓的开始一场声势浩大的离婚程序改革,并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新的离婚程序,从而大大简易了相关手续。在中国,随着新民法的颁布,离婚“冷静期”也成为备受关注的一项重要看点。这些都从不同角度体现了民法适应民情并且与时俱进的时代需要。但是即使程序相对简化,对于有意离婚的双方,即使双方已经共识,仍然需要律师的介入。法国巴黎奥鹏律师事务所(Avocats Picovschi)将向您详细解释这次改革对旅居法国的朋友有何切身影响和哪些新的婚姻政策上的变化。

法国离婚分类

在法国2021年离婚程序改革以前,离婚是一件劳民伤财且耗费时间的民事司法程序。这也是法国结婚率持续走低的一个客观原因之一。其实法国离婚程序的改革从2017年就已经开始,但是仅限于友好协议离婚的情况。根据法国有关机构的调查,在2018年平均一个离婚程序仍需要耗时26个月,即近两年半的时间。而2021年改革以后,相对简化的程序以及较短的审前准备期,都极大程度的缩短了离婚所需要的时间,对于感情破裂的夫妻,可以尽早结束一段痛苦的关系,早日开始新的生活,不妨是一件好事。

因为上文提到,2017年的改革内容涉及了双发达成共识的离婚,而2021年最新的离婚改革主要针对的是诉讼离婚,所以首先我们先来看看在法国具体有哪些离婚形式,哪些是2021年改革的主要对象。

法国《民法典》第 229 条关于离婚定义一共涵盖四种离婚形式,其又可分为两大类:达成共识的“友好”离婚和“有争议的”诉讼离婚。

这四种具体形式包括:

  • 双方达成合意的离婚(Divorce par consentement mutuel)
  • 接受的离婚(Divorce accepté):指双方就离婚意识达成共识,但是对于财产分割。
  • 感情彻底破裂的离婚(Divorce pour altération du lien conjugal):指双方夫妻共同生活的终止而导致婚姻的解体,这也是开启真正婚姻自由的一项根本制度。
  • 因一方过错而离婚(Divorce pour faute):在这种类型的离婚中,配偶一方因对方的严重或重复多次违反与婚姻相关的义务而表明离婚意向,使维持婚姻生活变得不在可能。
  • 其关键的区分点在于配偶双方是否完全同意离婚的基本原则和条件(“友好”离婚),或者他们是否有分歧(“有争议的”诉讼离婚)。故后三种均属于有争议的诉讼离婚范围,即2021年离婚程序改革的范畴。

    法国离婚程序以及2021离婚改革

    1)达成共识的“友好”离婚(Divorce amiable

    对于双方就关键问题比如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毫无争议的离婚请求,无需经司法诉讼程序即可完成离婚,除了两种特殊情况,即:

    • 双方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出庭向法官提供信息;
    • 夫妻一方没有完全行为能力,在这两种情况下,必须有法官介入批准离婚,以保证弱势一方的利益得到保证。排除这两种特殊情况,在双方达成协议的前提下,从双方指定律师,起草协议,到最后双方签字并提交生效(签字后7日),最快仅需要几个星期即可完成。                                        

    2)“有争议的”诉讼离婚(Divorce contentieux

    新的法国离婚改革于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自该日起,在法国提起的诉讼离婚不再需要经历调解阶段,直接进入“定向和临时措施”庭审阶段(« d’orientation et prise de mesures provisoires »)。

    在改革前,调解阶段曾是离婚的必经阶段,旨在最大程度挽救仍有回旋余地的夫妻,并且在离婚判决前确定必要的临时措施。而2018年诉讼婚姻大约需要多余2年的时间才能完成。

    另外,本次改革的另一个重大突破,是2021年改革以后,诉讼离婚程序直接进入法庭传唤阶段(assignation),而跳过了之前的申请受理的阶段(requête en divorce) 。这使得程序启动后,就可以直接进入一个全新的庭审阶段,即“定向和临时措施”庭审阶段(« d’orientation et prise de mesures provisoires »)。

    在这个全新的“定向和临时措施”庭审阶段(« d’orientation et prise de mesures provisoires »),法官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和未达成协议的部分分析,以决定是否启动判决离婚程序,还是通过协商完成离婚。如果是前者,则由法官主持完成,而若为后者,则在律师的参与下双方自行沟通并达成一份协议。这个庭审的第二个重要作用就是全部在离婚判决前要采取的临时措施,比如关于住房如何分配使用,临时的赡养费用,夫妻共同的债务如何支付等等一系列问题。

    之后,夫妻双方可以要求直接判决离婚,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则进入双方辩护庭审阶段。

    最后,针对感情彻底破裂的离婚(Divorce pour altération du lien conjugal),2021年改革将原来的分居时间由原来的2年缩短到了1年时间。这也是从另一个角度体现了这次改革对离婚程序的灵活性的调整。

    中法跨国婚姻如何选择离婚法院和准据法?

    在法国法律中,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权的归属问题,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第1070条规定,一共列举了三类管辖权:

    • 家庭住所地
    • 否则,负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配偶的住所,
    • 否则,未提出离婚的配偶的住所。

    在夫妻共同请求的情况下,主审法院取决于配偶的选择,即其中一方居住地。 但是,当争议仅涉及赡养费、子女抚养费和教育费、婚姻费用分摊或补偿性津贴时,管辖权归于配偶或主要承担子女(甚至成年人)责任的父母一方的居住地所在法院。

    这个管辖权的确定是根据提出请求之日的居住地而判断,具体到离婚事宜中,是由提出初始离婚请求之日的有资格的一方的居住地决定。

    此外,对于居住在外国的法国人,法国法院亦可对其离婚请求享有司法管辖权。(法国民法典第14条)

    反之,如果您是居住在法国外籍人士

    • 夫妻双方一方为法籍,一方为外籍,那么离婚申请可由任意一方在法国居住地法院提出,法国法院因为一方为法籍而享有管辖权并使用法国法律 ;
    •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外籍人士,由于双方的国籍问题而使得在管辖权的确定中出现外部连结点,法国法院有义务依职权适用其法律冲突规则,依然对居住在其国内的外籍夫妻提出的离婚请求拥有管辖权。

    关于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国普通法相关规定,离婚案件原则上由夫妻居住地的高等法院审理,夫妻双方应指定代理律师。

    如果离婚申请人(原告)在法国没有固定住所,则可以向坐落在巴黎的高等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法院同意受理,则会根据提交材料的具体情况确定判决离婚的准据法(即根据哪国法律来审理离婚请求);如果该法院对案件无权审理,被告和主审法官可以指出该法院管辖权的缺失。

    当然对于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中国公民或者婚姻缔结地在中国,原则上中国的法院也具有管辖权。但是由于涉外婚姻的复杂性,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很多时候可能产生适用法律冲突以及管辖权冲突等问题,而导致离婚的请求得不到实质性的进展。所以在启动离婚程序前就找相关的律师咨询并寻求帮助是非常有必要的。

    法国奥鹏(Picovschi)律师事务所常年致力于家庭婚姻继承法律案件的研究和处理,从1988年建所至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关于涉外婚姻、家庭、继承等案件的方面的。33年的专业与精益求精铸就了我们在客户心里值得信赖的品牌形象。

    该文章可在网上供市民参考。我们会根据需要定期更新。由于法律制度的不断发展,我们不能保证本文中的信息仍然有效。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本文的法律问题或疑问,可以通过电话+33 1 56 79 11 00联系我们。本律师事务所不为该文章包含的不准确或者过时的条款承担责任。

    联系我们

    我们的工作人员竭诚为您服务并倾听您的需求。 烦请用英文或法文联系我们

    需要更多信息吗?

    +33 1 56 79 11 00

    90 av. Niel - 62 & 69 rue Ampère 75017 Paris - France

    写信给我们

    奖项与荣誉

    PICOVSCHI(奥鹏)律师事务所再次得到《决策者》法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排名的认可,尤其在以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