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发明要想获得专利权保护至少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开创性、显著的产业利用性,所以,并不是所有发明都能获得专利。不过,这些不能获得专利的发明依然可以获得由法国知识产权法规定的其它凭证的法定保护。法国奥鹏律师事务所为您进一步解析其中奥妙。
哪些发明不可获得专利?
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提供了一份不能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创新事物清单,这份清单并不完全详尽,但我们依然能从中找到不少类别:
- 思想;
- 科学发现、科学理论和数学方法;
- 美学和装饰性创作,例如:雨伞的伞架系统拥有技术功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但雨伞面的装饰图样只能申请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
- 智力方面的规则和方法,例如:学习语言的方法、游戏规则、会计记账方法、商业模式等;
- 单纯的电脑程序;
- 植物品种(新创造或发现的品种),但可以通过植物新品种证书(COV)进行保护;
- 动物品种;
- 动植物新品种的主要生物学工艺;
- 有悖公序或良俗的发明;
- 克隆工艺,改变人类遗传学特征的工艺;
- 以工业目的对人类胚胎的使用;
- 人类基因序列。
采用哪些方式保护?
尽管以上这些发明无法通过专利的方式获得保护,但这些发明是具有一定原创性并且是可以促进经济活动的,对企业来说有不可否认的商业和工业价值,知识产权法里提供了其它不同于发明专利的保护方法。
首先,可以利用著作权来保护一件创新产品,知识产权法典规定著作权适用于所有原创性作品。
从商业角度看,运用“显著标识”进行保护也是明智之选。“显著标识”可以是商标、公司注册名、商业名、招牌、原产地命名和地理标志等。商标法中有一整套用于保护创新的法令。另外,在遇到不正当竞争时,亦可调用现有的通过“显著标识”得到的保护进行反击。
另外,如果作品符合知识产权法典所规定的,属于新颖的、外显的并具有自身特点的作品,申请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也是可以采用的方法之一。
但还是有一些项目是无法在知识产权法典找到相应的保护手段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反不正当竞争乃至反寄生营销的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精通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的律师将是您保护创新作品和保护企业专业技术知识和竞争力的一张重要王牌。法国奥鹏律师事务所能在您遇到纠纷的时候为您提供建议并维护您的利益。